孕妇伸腿绊幼童后续怎么样?孕妇找到了吗个人资料遭到人肉

    4月19日,陕西宝鸡一女子在餐馆,疑因孩子掀门帘被打到,故意伸腿绊倒男童,引发关注。男童母亲介绍,孩子才4岁,自幼患先天性心脏病,目前颅脑外伤仍住院观察,涉事女子系孕妇。而警方接到被孕妇绊倒男孩家人的报警后,警方通过努力寻找,目前已经联系上孕妇夫妇两人,两人对警方表示,愿意来到派出所接受警方调查和处理。男孩父亲王先生也向警方表示,对此事愿意接受谅解。 而对于此事事件,大家的看法都不一样,有支持孕妇,有支持的是孩子。有人保持中立,对双方都抱质疑的态度,然后评论骂声一片。

    有人认为,第一小孩子不是故意的!第二孩子的家长没在附近可能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!第三就算孩子是故意的,你找孩子父母理论,揍他们都会有人为你叫好!报复孩子算怎么回事!四岁的孩子多脆弱不接触孩子的人不会知道!这一脚伸出去后果谁都预料不到!孕妇伸腿绊幼童后续怎么样?孕妇找到了吗个人资料遭到人肉

   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,小孩子是无心的。如果他不小心打到了你,你可以选择宽容他,毕竟,他只是个小孩子,连他自己也没有注意到软门打到了你;如果你觉得气不过,可以找他父母理论,要他们教育好小孩并赔礼道歉,要他们看好自己的娃,推软门时轻一点注意下次别打到人;大不可用这种又黑又恶毒的方式伸腿去绊倒一个天真无邪的幼童!小孩子手里还拿着刚取的双筷子,万一他被摔个轻伤什么的,那她可就要吃不完兜着走了!我国《刑法》对故意伤害有规定,如果构成此罪,她需要承担的可不只是民事赔偿责任!

    4岁的孩子, 应该进行基本的文明道德教育了, 家长失职, 任由公共场合乱跑; 孕妇生气的心情可以理解, 但刻意这样对付孩子, 不是一个大人应该做的。 各打800大板子!

    如果我是小孩子的家人,是的,我会很生气。但以暴制暴,任何时候都不是我们所提倡的。通过法律途径维权,才是最好的选择。

    从法律角度来看,孕妇伸脚的行为,是故意伤害,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若构成轻伤以上级别,则可以刑事立案。对于轻伤案件,公安机关也可能不予追究刑事责任,那么可以选择去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程序,如果检察院也认为不予追究的,则只能去法院进行刑事自诉。

    最后,小编想说的是,宽容,特别是对孩子的宽容,是成人最基本的素质,大家觉得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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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本文由 发表于 2018年4月20日13:15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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